※ 引述《KillerD (殺手D)》之銘言:
: 你各位不要再誤導救人會吃官司
: 台灣早在2012就通過善良撒瑪利亞人法
: 善良撒瑪利亞人法是俗稱 美國加拿大之類國家都有
: 在台灣正式名稱為《緊急醫療救護法》
: 《緊急醫療救護法》,增加第14條之一,規定經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必要之緊急救
護
: 14-2就是要鼓勵大家看到需要救的時候在能力範圍內勇敢行動
: 不用怕被亂告
: 不要在被落後的觀念嚇到不敢救了
: 法條都通過快10年了
: 大家不要再散播錯誤觀念
: 讓原本有機會活下來的生命在你眼前消失了 好嗎
一般人沒有受過訓練,也沒有操作的經驗,胡亂急救可能把事情弄得更糟,不是會CPR或
是BLS就能夠處理所有的急救,像是這次如果死因是頭部創傷就不一定是CPR優先,如果是
因為顱內壓太高而死的話,反而其實應該要把頭蓋骨敲破一個洞,看起來很驚悚但反而是
對的。
我自己是醫護人員,路上看到倒地的人,沒有九成九的把握,最多就是幫忙叫救護車,沒
有足夠的設備,人力,藥物,不一定能幫忙還可能因為誤判而越弄越糟,救起來頂多上報
紙,沒有救起來,甚至是被誣賴要上法院,慘一點的要吃牢飯。
說實在的,除非能夠完全免責,連偵查庭都不用開,不然真的沒有什麼出手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