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人剛從區公所出來回到家中
上上星期上班突然接到區公所電話:因為查你不符資格,要把之前領的紓困金帶現金繳回
區公所喔!
https://i.imgur.com/a5Tccoz.jpg
-
本人去年八月畢業,今年二月當兵,六月退伍,九月找到工作
依照我的理解,擴大紓困不就是為了幫助受到疫情影響的人,今天卻因為一個義務役,搞
得不符合資格,我實在搞不懂,退伍後工作難道不難找嗎?畢業未役工作已經很難找了,
又加上疫情,卻因為一個每個月領6000的義務役,結果不符合紓困資格?
紓困本來錢也沒多少了,而且也核過了,少少的就領個一萬,還要事隔三個月打電話來叫
你繳回,蔡政府萬歲!
今天是還好我有找到工作了,還繳的回去,那些還沒找到工作的,我真的不知道他們要怎
麼繳回去,可憐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