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邏輯來看。
何:覺得超過40年就不行。
黃:覺得超過40年不是問題。
從黃的問句是質疑年紀不是問題。
所以活超過6、70歲,不應該嫌棄他們太老。
這樣的價值,算歧視!!! 需要道歉...
難道要反過來,嫌超過太老才不是歧視嗎?
好詭異!!
※ 引述《zgmfx10azxcv (Negroni)》之銘言:
: 應該是在講黃士修vs何志偉的事件吧
: 逐字稿拉出來,可受公評一下
: 何志偉:「核四是超過四十歲的電廠……」
: 黃:「核四在1999年動工,才二十二歲。」
: 何:「超過二十年的微波爐,你敢用嗎?」
: 黃:「你爸媽活到六七十歲,你就嫌他們太老該去死嗎?」
: 何:「你再說一次看看。」
: 黃:「你爸媽活到六七十歲,你就嫌他們太老該去死嗎?」
: 何:「你再說一次看看。」
: 黃:「你爸媽活到六七十歲,你就嫌他們太老該去死嗎?」
: 何:「我爸已經過世了!胰臟癌!」
: 黃:「所以活到六七十歲就該去死嗎?」
: 何:「你欠我一個道歉!」
: 趙少康:「核二核三廠用了快四十年,美國核電廠用到六十年八十年,都還在運轉啊。」
: 何:「我知道黃先生不會道歉。」
: 黃:「廢話,那你就不要搞年齡歧視。」
: 我是覺得玻璃心就不要出來上節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