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原能會前主委蔡春鴻:台電核發處長說謊

作者: 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   2021-11-30 15:20:39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我認同不要用話術旋轉人
: 現在許出來爆料
: 說花了三千億蓋的電廠
: 是危險的是不安全的
: 這我聽得懂
: 我也接受
: 那現在誰要負責?
: 還是浪費三千億沒人需要負刑責?
: 譬如原本標準是180天
: 台電將之降為100天跟國際接軌
: 但給廠商的價格有沒有隨之調降?
: 如果沒有,那是拿180天標準的價格,卻允收100天的料件嗎?
: 這有沒有法律責任?
: 許在試運轉報告書上簽名
: 不管這個允收部分我認同
: 但台電沒人要負責?
: 允收的允,總是有一個人答應吧
: 台電有沒有內部檢討?內部懲處?
: 廉政政風有沒有啟動?
首先,蓋不好不一定表示有人瀆職。
想瞭解為什麼核四花大錢蓋成這樣,
可以好好讀讀林宗堯的《核四論》:
https://bit.ly/32v0PL4
簡單講就是台電沒有設計核電廠的經驗,
卻好高鶩遠設計出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特規核電廠,
一邊設計一邊採購一邊施工造成工序紊亂,
再加上發包失利、外包商水平不足等因素,
導致核一二三試運轉1年多就上路,
核四卻試運轉7年還有一大堆問題未解決。
我個人相信大部分台電工程師還是認真負責的,
但核四就是業障太重,
重到許永輝和其他工程師再認真,也難力挽狂瀾。
當然你可以追問一開始設計成那樣,設計者有沒有瀆職?
規格不對卻驗收過關,驗收者有沒有瀆職?
沒有技師認證就進行下一階段施工,工人有沒有瀆職?
這問題就好比生病給醫生開刀最後死掉了,醫生有沒有過失?
答案是不一定,
病人死亡可能是因為醫生沒有做到某項該做的醫療常規,
可能是開刀器械消毒有問題導致感染,
可能是麻醉有疏失,
也可能單純是疾病因素導致等等。
可能的因素太多了。
總而言之,
有沒有過失是涉及專業的問題,需要檢調和相關專業人士去判斷,
不然難道只要花錢看病沒好就要把相關醫護人員都抓去關嗎?
那目前檢調到底有沒有在查?還是已經查完了?
我不知道,畢竟偵查不公開,
不過我贊成有疑點的應該要查,
有管道、有能力的也可以去監督檢調有沒有做該做的事。
這時候雲端擁核仔又出來說「要投同意重啟,才能好好查弊」。
這就是雲端擁核仔第二鬧的地方,
核四蓋好棒馬上可以用的謊言被戳破以後,
硬要講成重啟才能查弊來騙票。
查弊和重啟沒有任何關係。
要查有沒有貪汙瀆職,
該做的是請檢調介入查驗過去文件、簽名等記錄,或到現場勘察,
請問哪一項是核四封存時不能做的?
甚至在偵查過程,核四作為「犯罪現場」,很可能得暫停一切施工,
才能保存證據,以便檢查某些地方是否被亂蓋,一切驗收和測試報告是否屬實等等。
普悠瑪號XXX出軌事故後,
如果有人發起「普悠瑪號XXX重新上路」公投,
理由是不修普悠瑪號XXX號就無法知道那台列車有沒有偷工減料,
你覺得有道理嗎?
公投主文是「是否讓核四商轉」,
如果過了,結果就只是台電必須規劃和執行重啟,
台電工程師必須重新付出大量心血,試圖幫這個延畢再延畢的學生畢業,
而且過程中萬一立法院把預算掐住,前面的心血仍會付諸流水。
(是的,即使公投過了,立法院仍是不可忽略的關卡)
也難怪許永輝會說,不想再把弟兄帶入那個泥沼。
: 另外試運轉報告書由許簽名後台電提出
: 原能會要不要審,那是原能會的事情
: 我就問許為什麼明知核四不安全
: 還在報告書上簽名?
只有不懂或有意鬧事的人才會說是問題。
許在安檢報告簽名,只是表達「已確實完成安檢要求的檢驗程序」,
完成安檢程序就只是完成安檢程序,並不證明核四是否足夠安全。
安檢只是一個經濟部辦的模擬考,
通過模擬考有一定的意義,
但模擬考本來就不證明核四可以畢業。
這就好像之前說「小明國中二年級的數學期末考及格」,
現在說「小明不具有國中應有的數學程度」,
請問兩句話有矛盾嗎?
: 受政治壓力?
: 我也接受
: 那受誰的壓力?誰的命令?
: 有沒有Email或者是LINE對話紀錄佐證施壓?
: 且核四有如此重大瑕疵
: 必然不會只有許一個人知道
: 而試運轉報告書也不會只有許這個階級的簽名
: 會有和許同級與下面的經辦人員簽名
: 那許同級或以下的台電人員有無被施壓?
: 是不是更上頭施壓許,許再往下施壓?
: 那這樣許有沒有刑責?
: 如果許沒有施壓下投,只有簽名
: 那是誰施壓下頭?
: 不要用話術啊
: 一句核四不安全就想打發一切?
要講有沒有壓力,
比較可能是台電上級要求員工不要到外面宣揚核四有瑕疵。
但核四的工程缺陷涉及企業機密,
正常的企業都不會允許員工抖出內部機密,
正常的員工也不會隨便亂說,
所以也很難說台電及其員工有錯。
如果核四不安全,卻通過了原能會審核,即將商轉,
那就會涉及巨大的公共利益問題,
這種情況下知情的員工會有一定的道德責任讓社會大眾知道。
但當時的情況是核四沒有打算上路就要封存了,
這樣就不太能說知情的員工有義務抖出秘密。
這次的公投就不一樣了,
核四的實際狀態如何,
關係到值不值得投資大量公共資源和時間去期待它未來安全商轉,
涉及到巨大的公共利益,
這時候知情的員工就會比較有義務讓社會大眾知道真相。
當然即使說了這麼多,大概還是會有人堅持官方資訊都不可信。
即使現在台電、經濟部、原能會、監察院、地質專家都一致說核四不適合重啟了,
還是會有人認為那些都塔綠班造假。
那也只能說,選擇相信陰謀論是憲法保障的信仰自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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