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21年前槍殺人獲無罪!當庭釋放 男傻住:我現在要做什麼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籍男子劉有誠2000年間,於柬埔寨疑遭同為販毒集團成員的男子王少樑開槍殺害。王男
隨後潛逃中國被遣送回台,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歷審皆判王男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四
審30日改判無罪,當庭釋放。到庭聽判的王男一度愣在法庭內,還反問法官「那我現在要
做什麼?」
原為竹聯幫成員的王男,被控20多年前因案逃往柬埔寨,投靠姨丈劉有誠,加入劉男主導
的販毒集團。之後2人因販運到越南的毒品被海關查獲爆發口角,王男以裝有滅音器的手
槍,近距離朝劉有誠頭部太陽穴開槍,劉男當場死亡,另現場還有一名柬埔寨籍女子,也
遭王男開槍射殺。
事發後,王男致電給人在越南,同集團成員郭子俊返回柬埔寨,協助將2具遺體掩埋。直
到郭男於2004年走私毒品遭桃園警方查獲,為爭取減刑,供出埋屍往事,槍擊命案因此曝
光。刑事局派人赴柬埔寨尋找遺體,王男已潛逃中國,因此請求中國公安協助,將王男遣
返回台。
歷審皆認為王男惡性重大、埋屍、逃亡,因此判處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高等
法院更四審認為,警方當年挖出的骨骸並並非人骨,且包括郭男在內,證人的證詞也無法
推斷黃男已遭殺害,加上埋屍地點,證人說法都不一樣,不足以證明王男殺人,因此改判
無罪,當庭釋放,全案確定。
宣判時,王男到庭聽判,對於突然獲判無罪,還能被當庭釋放,王男聽了愣了好一陣,還
反問法官「我現在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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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