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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起底林秉樞!13年前挨告強制猥褻 女網友兩件事讓他脫身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驚傳遭男友林秉樞家暴,林另被起底,13年
前曾被女網友提告刑事強制猥褻罪,但士林地檢署考量女網友就被害地點前後說詞不一,
案發後所傳訊息也提到「想你」等語,不符被害人會有的情緒反應,故對林處分不起訴。
據悉,全案發生在2008年4月11日,林秉樞當天載女網友上陽明山,事後挨告強制猥褻罪
。林到案後雖承認上、下陽明山,但只有純聊天沒有猥褻,更否認去過汽車旅館,林認為
是在途中對女網友開玩笑稱太胖,引發女網友不滿進而提告。
士檢考量女網友就被害地點前後說法不一,事後還傳訊給林秉樞提到「想你」、「願意見
面」、「不要不理我」等語,不符被害人會有的情緒反應,故對林處分不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54426
6.備註:
被害人越來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