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丁牧群
3.完整新聞標題:
林秉樞7罪聲押禁見! 現身道歉卻驚吐「嘉瑜跟小馬已經贏了」
4.完整新聞內文:
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勒頸施暴,震驚社會,新北地檢署昨火速分案並請高嘉瑜於晚間
8時30分到地檢署製作筆錄,高女對林男提告傷害、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檢察官
了解案情後,加碼認定林男還涉嫌私行拘禁、強制罪,犯罪嫌疑重大,昨晚10時許向法院
聲請搜索獲准,隨即拘提林男並查扣疑有女性私密影照的手機、隨身碟等物品,而他於下
午4時許被警方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時,急吐「曾和高嘉瑜在飯店一起拍過很多影片」,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他涉犯7罪,向法院聲押禁見。
林秉樞於晚間10時30分被檢方移送新北地院開羈押庭時,在步行途中對媒體強調「絕對沒
有偷拍、散布高嘉瑜的私密影照,也沒有偷拍其他女性」,他還說不後悔跟高嘉瑜交往,
並誇她很優秀,但林男抱怨高嘉瑜對他的指控「有部分是操作」,林男最後對記者說:「
就這樣了,你們放我一馬吧!」隨即被法警帶進法院,等候法官開庭審理是否羈押他。
他說:「我真的要公開道歉,男生這樣做不對,在肢體衝突期間,我比她高壯很多,確實
讓她受傷,她其實個性不好,但我個性也很不好,確實讓她受傷的情況,真的是我不對,
這沒有任何藉口,這是我的不對。至於說偷拍什麼,絕對沒有或是說我拿其他東西來恐嚇
她,絕對沒有。」
他還說:「她就真的是一個受害者,我在這邊再次跟她道歉,對不起,好不好,嘉瑜跟小
馬已經贏了,我在這邊道歉,對不起,好不好,放我一馬,放我一馬」,他並強調沒有帶
風向、沒有偷拍,「雙方都有,但講這很不堪,不值得講。」
新北檢指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林秉樞涉犯的7罪為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
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且有逃亡、滅證、變造證據或勾串共
犯、證人之虞,也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另權衡被告所涉本案犯行之危害程度,與羈
押對被告個人權益所生限制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性,因此聲請羈押禁見。
林秉樞下午4時許被警方移送地檢署時,大批媒體記者在地檢署門口守候拍攝,但板橋分
局偵防車開到門口卻沒讓林男下車,反而繼續往前開,車頭還碰撞到一名攝影記者膝蓋,
這名記者急拍引擎蓋示意,但偵防車仍往前開走,讓大批記者傻眼,後來經過新北檢襄閱
主任檢察官聶眾協調,偵防車才開回來。
林秉樞被警察押解下車後不斷對記者說:「我有話要講。」但押解他的板橋分局警員硬把
他往前拖,記者問他有什麼話要說,他不斷重複:「他們(警方)不讓我講、他們不讓我講
。」其中1名平頭警員甚至與記者推擠衝撞,雙方互嗆差點打起來,有話要說的林秉樞急
著在混亂中高喊:「第一點,我和高嘉瑜在一起的時間,我們在飯店曾經一起拍過很多影
片,剛剛在警察局...。」但話沒說完就被警察打斷拉走。
林男稍早於下午3時許被警方押解步出警局時,被記者問到「要不要跟高嘉瑜道歉」、「
有沒有偷拍」,理直氣壯回「我沒有偷拍」,還說「是高嘉瑜傳很多照片給我」。
而警方凌晨到飯店拘提時,對林秉樞進行人別確認,他還主動表示「高嘉瑜嘛,立委的事
我知道啊」,還問警「有拘票嗎」,警方隨即出示拘票,將他拘提帶回訊問。
新北地檢署指出,由於林男居無定所,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
,有拘提必要,加上此事經媒體大幅報導,為避免林男逃亡、證據滅失,因此昨晚23時40
分將搜索票及拘票交由板橋警分局立刻執行。
警方今凌晨1時50分在板橋馥都飯店將林男拘提到案,並在飯店房間及林男位於板橋民族
路的老家搜索查扣手機、IPAD平板、備份豆腐隨身碟(Qubii)、錄音筆等物。
由於林男的手機、隨身碟等物品,裡面疑有高嘉瑜及其他女性的私密影照,檢方強調針對
扣案物的保存、勘驗,檢警會以密件方式彌封處理,並已指示承辦人員不得向任何人洩漏
,以維護被害人隱私,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丁牧群/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01/K7DZG4PT2RFPNGT2ICOCZ3H4XY/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