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電凹廠商幫立委買電腦 竟害經理慘丟30

作者: Nagasumi (永澄拳四郎)   2021-12-02 11:38:56
※ 引述 《ljsnonocat2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之銘言:
:  
:  
: 好奇 正確的程序應該是如何?? 有沒公家單位的鄉民八卦一下?
:  
也不用八卦
台電敦親睦鄰標準作業程序是可以在網上查到的
我自己去看了一下
捐電腦可能真的不在敦親睦鄰的範圍內
也對啦,這類費用拿去直接買財物其實也不太對
不然以後教育單位想買啥東西找立委給台電要就可以
這樣敦親睦鄰費哪裡夠用
這樣看來,立委辦公室說的“堪用電腦”的說法是真的
要的不是台電買電腦
而是要台電去找電腦
不過台電就不是搞這種生意的單位
立委辦公室八成也只是提出了一個要求
我只要求你要達到我的指示
但怎麼幹我不管
所以台電八成也只能找新電腦
搞過這種事的都知道
買新的絕對比找舊的更可行
: 如果立委跟公關經理討電腦要給社區用 但是公關預算已經不夠
:  
如果敦親睦鄰類真的不能支付這種花費
那就真的是沒有這名目的預算了
: 那怎麼辦? 應該再跟上級報備 找廠長要錢?
:  
: 不曉得台電廠長有沒有行政特支費之類的預算可以擋一下?
:  
有啦,不過付15萬可能一年的扣打就沒了吧
廠長是真的沒有多大
: 還是跟上級要 可能會被認為辦事能力不足?會影響考績或升遷?
:  
: 不過去找同事凹包商 感覺的確有點扯就是了
:  
所以我才說立委基本上是直接把他想做的事丟給台電做
因為立委都已經習慣這套模式
這事應該是立委自己找請求來源才對
:  
: ※ 引述《MJdavid (膽固醇歐吉桑)》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蘋果新聞網
下面有推文問立委要不要負責
即使是有不循程序與法規之虞的請託關說
你把整個相關的規定看過
都看不到請託關說人要負責什麼
除非是請託明確犯罪的事情
這樣規定是因為,請託關說人可能只是一般平民
只是大家都知道立委與議員用最多
即使平民有請託關說的需求
他們也肯定會找立委與議員
這樣肯定比較有用
立委議員們有這樣的需求
自然也不可能會立法規定請託關說人要負什麼責任
規定也是立委訂的嘛
但這個顯然不是不當內容
只是可能有點違背規定的情況
但這種情況就是把選擇權給接受的單位
紀錄什麼想必也是有的啦,沒必要瞞
就像是你老闆對你提了一個有點無理的要求這樣而已
問題真的就在台電與廠商不敢拒絕
用的方式顯然也是錯的
錯就是錯,也沒有甚麼藉口
不過也確實是不合理的情況下發生的錯誤
反正這例一出,以後台電面對這類的要求
立場就可以比較硬了
很多人都是抱著國營事業機關應該讓利與回饋,不問理由與事由
所以立委提出這類要求看起來是名正言順
但不行的事情就應該要說不行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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