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國民黨高市議員驚爆當小王!與人妻不倫還生子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國民黨高市議員蔡武宏被控與陳姓人妻有染生下孩子,不肯負
起養育孩子的責任,被陳女罵「垃圾」,陳女丈夫提告求償200萬元,但法官認為沒有證
據證明蔡得知陳女已婚身分還交往,判他免賠,判陳女要賠35萬元。
判決指出,2017年底,蔡武宏透過友人介紹結識從事美甲業的陳姓女子,兩人相識後開始
交往,並於2018年11月產下兩人愛的結晶;不過,陳女是已婚身分,老公邱男因工作因素
,與陳女雖然已結婚5年,但平時分隔兩地,只有週末假期才會相聚。
由於陳、邱兩人聚少離多,感情生變,兩人在2018年4月離婚,但同年11月陳女生下1子,
陳女幫孩子做DNA檢測,確認孩子的生父不是邱而是蔡,邱男得知此事後,認為蔡武宏是
在陳女有配偶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還產子,已侵害他權益,對蔡、陳兩人提告求償200萬
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女說自己與邱男已於2017年時就開始商量離婚的事,後來認識蔡武宏
雖然有發生過性行為並產下一子,並把孩子的生父登記為蔡武宏,但蔡不肯負起養育孩子
的責任,讓她曾經氣得對胞姐傳訊痛罵蔡是「垃圾」。
沒證據證明蔡知陳女已婚 法官判免賠
蔡武宏則辯稱,平時他和陳女都是在週一至週六美甲店關店後的時間見面,有時他會詢問
陳女週日要不要出來玩,但陳女都說週末要休息不肯與他碰面,他是在完全不知對方已婚
的情況下交往,沒有侵害邱男配偶權益。
法官認為,陳女隱暪已婚身分與蔡武宏交往、生子,即使兩人已離婚,但在婚姻存續期間
發生不倫,確實已侵害邱男配偶權益,判她應賠35萬元;至於蔡武宏部分,法官則認為沒
有證據證明他是在知道陳女已婚身分還交往,因此判他免賠,可上訴。
蔡武宏曾任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總召。(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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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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