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英鯊保育團體指台賣瀕危魚種 高屏業者喊

作者: Gotham (萬惡之城)   2021-12-02 23:25:48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陳玫伶、潘欣中/連線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英鯊保育團體指台賣瀕危魚種 高屏業者喊冤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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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鯊魚保育NGO「鯊魚守護者Shark Guardian」公布調查報告,調查台灣南部漁港的加
工場以及貿易公司,調查13家有一半以上在販賣保育瀕危的鯊魚翅,並點名調查人員3個
月內目睹多批瀕危物種魚翅在高雄前鎮漁港及屏東東港漁港卸貨,直指台灣管理鬆散,屏
東、高雄漁民直喊冤,表示遠洋漁船都遵守「鰭不離身」政策,應不可能發生。
東港漁港前漁會總幹事林漢丑表示,對於鯊魚割鰭棄身,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可重罰並得
收回其漁業證照,多年下來,不肖遠洋漁船捕撈鯊魚時違法已鮮見,遠洋漁船捕獲鯊魚只
要遵守規定進港卸貨,都是合法的魚翅製作和販賣程序,指我國禁絕割鰭棄身政策未落實
、管理鬆散,讓人氣憤。
林漢丑說,漁民依規定進港卸貨,拍賣後送加工廠割鰭,程序完全合法,至於保育團體指
證我國把魚鰭沒有離身的鯊魚,跟分離的鰭混在一起,有偷洗魚鰭混淆嫌疑,他認為在漁
業署和漁會聯手把關下,應不可能發生,也無此必要。
高雄前鎮漁港林姓業者表示,根據報告提供的照片及影片,看起來遵守台灣規定鰭綁身,
在港口才將魚鰭剁開,且為冷凍狀態,因冷凍的鯊魚外觀看起來相似,很難以目測方式辨
別品種,須委託專家學者以鑑別器驗DNA才能確認是什麼鯊種,報告調查員以目視確認鯊
魚品種恐有疑慮。
林姓業者指出,華盛頓公約內容主要是針對魚種貿易行為進行管制,管制貿易魚種只要業
者取得合法執照,還是可以進口,但只要是區域性管理組織禁止捕撈魚種,我國有嚴謹規
範,舉例來說報告提及的黑鯊在中西太平洋禁捕,但印度洋並無禁捕,需確認鯊種捕撈洋
區,才能釐清是否涉及違法捕撈。
另一名林姓漁民表示,漁業署根據國際組織規定及IUCN瀕危魚種報告規定我國禁捕魚種,
漁船一運進港口就會由檢查員確認,並當場鑑定符合鰭不離身、鰭綁身政策,船上一旦出
現一片小魚鰭就開罰600萬起跳,目前國內鯊魚價格低,加上運費高昂的情況下,漁民實
在沒必要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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