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柏璋否認是「沒品維尼」:我沒發文但1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12-03 09:26:26
※ 引述《Healine (let me think...)》之銘言:
: 台南市不願曝光的綠營人士說,類似李柏璋的角色在政治圈就是「拿錢辦事」,且開價不
: 菲,為打擊對手,利用網軍帶風向攻擊特定對象,無所不用其極。他感慨,特定政治人物
: 豢養網軍,攻擊自家人比對手還狠,希望檢警早日刨除網路亂源。
之前立院三讀 政黨不可養網軍
但偷養根本沒人知道
我覺得最好方式 是直接把 輿論公關公司 定義為非法行業
違法理由就是 侵害社會法益
你如果自己罵人
可以主張言論自由
但拿錢叫別人說出你罵人的話
不論是否為事實
都一律算妨害名譽
因為那不是說話者發自內心的話
而是有對價關係而說
甚至更嚴一點
像部落客寫手去寫美食評價 給餐廳招待
還有一些PTT垃圾版務 花P幣叫人推的
這種有對價關係的發言 一律定義為非法
這樣才能導正當今社會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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