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90條(動物占有人之責任)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
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對於該第三人或該他動物
之占有人,有求償權。
刑法第 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 記者署名:陳崑福
: 完整新聞標題:3歲男童遭比特犬撕咬亡…傷勢曝光!小身軀「胸腔到肚臍全扯開」
: 完整新聞內文:
: 2021年12月03日 17:13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 屏東縣春日鄉2日晚間發生一起慘案!一名3歲男童趁著母親外出購物時,自行前往鄰居
家
: ,不料,卻遭繫繩在牆邊的比特犬緊緊咬住,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稍早男童傷
勢
: 曝光!
: 屏東警方2日晚間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春日鄉春日村發生一起幼童遭大型犬不慎咬傷的
事
: 件,男童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經初步了解,該犬隻事發時有繫上狗鏈,並固定
於
: 飼養處所。
: 據了解,由於男童年紀相當幼小,而比特犬咬勁又狠又大,男童胸腔至肚臍等部位慘遭
撕
: 咬開來,當場臟器外露、失血過多無生命跡象,而鄰居見狀嚇壞,趕緊叫救護車將男童
送
: 往醫院搶救,但男童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 警方3日已通知比特犬江姓飼主以及男童母親前往警所製作筆錄,至於詳細事件發生原
因
: 及經過,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 屏東縣春日鄉一名3歲男童慘遭鄰居家比特犬活活咬死,警方先隔離比特犬封鎖現場調
查
: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 https://i.imgur.com/GZhsXVs.png
: https://i.imgur.com/0V1dWJl.png
: 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03/2138075.htm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