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徐義平
3.完整新聞標題:
估價師公會︰既成道路占私地 應回歸價購
公設保留地標購與協議價購存在數倍價差現象,估價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郭國任認為,過
去公設保留地標購對私人地主相對不公平,因先被政府強制劃定、且多已是既成道路,失
去開發權,最後卻常被迫以公告土地現值不到兩成的低價標購;隨著土地徵收條例修法二
○一二年上路,且實價登錄補充市場資訊,應回歸正常行情價購。
郭國任指出,以北市吉林段三小段道路用地協議價購案例來看,地價看起來是高了點,但
不能因過去制度不公平,就認定此次購地價太高是不合理,反應檢討「容積代金基金」標
購的不公平;尤其過去被劃定公設保留地的私地主,因土地已被開闢成馬路,迫於無奈只
能接受低價補償,這對於地主是相對不公平。
房產業者也認為,過往公設保留地低價標購曾被監察院拿來討論、要求改進,因此近幾年
逐步改正低價標購的惡習;尤其地方政府用公告土地現值不到兩成的金額標購土地,卻轉
頭以市價、也就是公告土地現值超過二百%的價格賣容積給建商,一來一往落差實在太大
。
郭國任指出,新工處協議價購的幾筆土地是未開闢成馬路的道路用地,因仍屬於私人土地
,地主原本可蓋樓,卻因被劃定為道路用地,無法開發利用,因此通常地主會要求以毗鄰
的土地行情當作參考,越接近大馬路地價越高;但臨近同樣是道路用地,既成道路的公設
地卻只能被迫以低價標購,的確不合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88427
6.備註:
PTT鄉民都公認 "公告現價"太低
所以應該要求政府多花錢用"市價"徵收
以這個案例來說 每坪330萬VS.每坪20.7萬
雖然要多花15倍的價格
但是這才是合理的價格 而不是公告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