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地方中心陳宏銘/屏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另類家暴!媳婦愛頂嘴還不做家事 公公暴走動粗還喊「要殺了你」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一名公公打媳婦成傷,還揚言「要殺了你」等話,審理過程中,公公辯稱是因媳婦不
做家事等,才氣得動手打人;至於揚言殺人一事,是當時氣話。但蕭姓公公因此被媳婦控
告家暴傷害,屏東地院判決蕭姓男子(74歲)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需民事賠償媳
婦21060元,全案可上訴。
蕭姓男子退休後與兒媳、孫子同住,幫忙照顧孫子;多年來因與林姓媳婦相處不睦,去年
3月上旬,在住處與媳婦發生爭執,揚言「要殺了妳」、「要讓你死」等話,並徒手毆打
媳婦的頭部、臉部成傷,致下唇撕裂傷0.5 公分、右上臂挫傷等傷害。林姓媳婦因此支出
醫藥費新臺幣1060元,事後,媳婦提出家暴申請,另求償精神賠償30萬元,合計301060
元。
蕭男審理時坦承有打媳婦成傷,及當場曾說要殺人的氣話,原因是媳婦不做家事,將兩個
女兒丟給被告照顧;事故後,他曾找媳婦溝通,央請她不要再鬧了,不然生活很難過。
家暴事件後不久,林姓媳婦即搬離該住處。判決書指出,因媳婦無法原諒施公公的暴行。
蕭翁坦承動粗,但向媳婦說「要殺了妳」等話,只是氣話。
法院審理後認定,蕭男身為長輩,行事衝動,對媳婦恫嚇、暴行,實不足取,除依傷害罪
判決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外;民事求償部份,經審酌全案情狀後,認為蕭男應賠償
21060元醫療費及精神賠償等。
鄰居對此表示,蕭男平日與鄰居互動很好,媳婦則很會向長輩頂嘴,但他打媳婦確實不對
。事發後,兒媳搬離了公公家,但孫女還是常由公公照看著。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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