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海巡員亂扯禁令!嗆罰釣客15萬 政府打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1-12-07 11:31:48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2021年12月7日
2.記者署名:
地方中心魏嘉良/雲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海巡員亂扯禁令!嗆罰釣客15萬 政府打臉:歡迎大家來
4.完整新聞內文: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防疫警戒降為二級,政府順應民意開放漁港供民眾垂釣,不過,《
蘋果新聞網》接獲釣客爆料,到雲林縣五條港、台子港、箔子寮漁港,享受夕照海風輕拂釣
魚樂趣,卻遭到海巡安檢人員無情驅趕,明指港邊設有告示,祭出違反《漁港法》,警告無
效要罰3至15萬元,讓好不容易擺脫疫情糾葛走出戶外的釣友好失望。
不過,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打臉海巡,緊急澄清縣內6個2級漁港並未禁釣,海
巡過度解釋漁港法令,強調只要釣友們注意自身安全,不亂丟垃圾、不影響漁民作業下,都
歡迎到雲林來享受垂釣樂。
方姓投訴人說,他上月28日到雲林四湖箔子寮港邊釣魚,目擊海巡人員三不五時騎機車巡邏
港邊,一見有人下竿垂釣,便上前警告驅離,告知漁港垂釣已違反雲林縣政府公告,將依《
漁港法》開罰,多名釣友為免遭罰,只能收拾釣具離開,敗興離去。
《蘋果》2日到箔子寮漁港現場觀察,也直擊海巡安檢人員執行巡邏勤務,除盤查數名正在
整理網具漁民外,也勸離一名港邊釣客。
「我們這邊漁港不能釣魚!」一名海巡安檢人員說,見民眾在港區內釣魚,一律依照《漁港
法》規定實施勸離。
估計箔子寮港平日一天勸離10餘人,假日則達5、60人,所有釣客一聽重罰3到15萬元均會配
合,迄今仍以勸導為主,未曾開出任何一張罰單。
政府近年順應民意,對山林海洋開放,商港、漁港早就不再是以往嚴格管制禁地,地方縣市
政府為2級漁港主管機關,《蘋果》向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查詢,科長賴建陞聽聞此事
直呼海巡人員已過度解釋漁港法令。
因《漁港法》第18條第1項4款,「禁止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非針對港邊垂釣設限,而是
禁止設蚵棚養蚵,或在港內水域進行潛水捕撈行為,海巡人員見解不同,擴大解釋法令,見
有人釣魚一律實施勸離,除已行文釐清也多次致電溝通,「政府是一體的,盼有一致性標準
」。
賴建陞表示,禁令是針對過往有人曾在港邊附近水域或航道上設置蚵棚養蚵,影響船隻進出
安全和漁民航行權益,並非禁止垂釣。
雲縣府主管縣內6漁港,從北到南分別為五條港、台西港、三條崙港、箔子寮港、金湖港和
台子港。歡迎民眾到雲林海濱休憩旅遊,並未明文禁止漁港內垂釣,不會擅以法令限制民眾
遊憩休閒自由。
近日已行文並致電海巡署溝通釐清禁令範圍,希望讓所有愛好親近海洋的遊客,在安全和保
育前提下,盡享垂釣樂趣和雲林海濱之美。
另名蘇姓釣友見《蘋果》報導也提供影片,表示他在11月20日到箔子寮漁港南堤處垂釣,同
樣遭一名海巡人員前來柔性勸離,他拿手機拍下當時情況大吐苦水,指該漁港航道淤砂嚴重
堵住,早無漁船進出,港內只剩一艘破舊膠筏,卻不准民眾垂釣。蘇男在影片中自己配音無
奈譏諷:「海巡小弟兄說他們勤務只剩趕釣客,不然又沒漁船出入了」他也當場向海巡人員
確認「雲林縣規定不能在此釣魚」,該員回應勤務還包括巡視港區、管制漁船,禁釣規定非
海巡自訂。
《蘋果》向管轄雲林海域海巡四二大隊求證驅離釣客作法與縣府不同調,但截至昨(6)日為
止,該隊回應依法行政,採取柔性勸離釣客的立場未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07/QTQVC34BVFEKZNTRKAC3MNOMOI/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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