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手撿屍女大生!帶回宿舍與室友輪暴 她

作者: k44754 (9527)   2021-12-07 16:59:15
※ 引述《RRADA (HIR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李奕緯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國手撿屍女大生!帶回宿舍與室友輪暴 她醒來被提醒「快買避孕藥」崩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目前就讀某國立大學體育系、曾率中華隊在國際賽事勇奪金牌並獲MVP的林姓合球國手

: 前年6月與宿舍同寢的吳姓男室友到KTV歡唱,2男卻把當天認識、喝到爛醉的女子帶回
宿
: 舍寢室,吳男先行在上層床鋪性侵,完事後,再換林男爬到上鋪性侵,導致女子身心受

: 創休學,2男挨告後,出庭還辯稱自己是國手應輕判緩刑,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

: 兩男各3年1月徒刑。
: 判決指出,林男、吳男2019年6月某晚,與友人在台北市星聚點KTV唱歌喝酒,席間結識

: 名當時僅21歲的女子,一行人狂歡到隔天早上8點,女子已酒醉意識不清,林男、吳男

: 女子帶回宿舍寢室後,讓女子躺在上層床鋪,林男與楊姓室友先離開,吳男則在寢室中

: 侵她,後來林男與楊男回到宿舍,林男也爬到上層床鋪對已爛醉的女子下手,女子隔天

: 醒,被其他室友提醒2男沒戴套,要她快去買避孕藥,驚覺受害報案。
: 林男、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只由律師辯護稱,兩人沒有前科,尚在就讀大學,均具有

: 手級體育實力,其中林男更是合球國家隊成員,僅因酒後一時失慮觸法,願意賠償被害

: 子25萬元,請求輕判緩刑。
: 但被害女子母親出庭強調,事發經過2年,女兒還是走不出來,覺得自己沒有臉面對同

: ,辦了休學,平常打工回到家,就把自己關在房間內,造成很大的創傷。
: 由於雙方最後未能達成和解,法官審酌林男、吳男犯行屬實,已觸犯乘機性交重罪,縱
使
: 沒有前科,仍無法宣告緩刑,認定林男、吳男僅為一時私慾,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創,

: 乘機性交罪各判林男、吳男3年1月徒刑。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07/TKZFN44VMBFJJKSEAW5GBR5OIU/
: 6.備註:
: 國手耶~ 體力一定很好~
我法盲阿肥啦
上面新聞寫說重罪,
然後有這段
○○○○○○○○○○○○○○○
林男、吳男僅為一時私慾,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創,依
乘機性交罪各判林男、吳男3年1月徒刑
○○○○○○○○○○○○○○○
可是法盲我看了下法條225
上面是寫3~10年
判個3年又1個月,所以這算啥
有嚴重嗎???
有米有啥 吸 粒 法律人
能教育下法盲阿肥我啊???
https://i.imgur.com/28tPqK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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