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民活動自由度報告 台灣連3年列亞洲唯一

作者: AisinGioro (愛新覺羅。溥聰)   2021-12-08 10: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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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21/12/8 08:21(12/8 09:0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8日專電)人權組織調查全球公民活動空間的自由程度,台灣連續3
年被列為亞洲唯一「開放」的國家。報告指出台灣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民眾可以自由組成
公民團體,不過仍有一些可以改進的地方。
非政府人權組織CIVICUS每年和全球20多個區域人權組織調查全球的公民活動空間自由度,C
IVICUS今天發布「2021年受威脅的公民力量報告」(People Power Under Attack 2021)。
報告從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等多個面向評估全球各國的公民活動空間,程度分為
5級,最好的為「開放」(Open),接著分別為「狹窄」(Narrowed )、「受限」(Obstru
cted)、「壓抑」(Repressed)、「封閉」(Closed)。
全球197個國家和地區中,39個國家列為「開放」,41個國家列為「狹窄」,43個國家列為「
受限」,49個國家列為「壓抑」,25個國家列為「封閉」。
亞洲26個國家和地區中,台灣是唯一被評為開放的國家;日本、蒙古和和韓國列為狹窄;7個
國家列為受限;11個國家被評比為壓抑;包括中國、北韓、越南和寮國等4個國家被評比為封
閉。
台灣在2019年的報告中被列為亞洲唯一「開放」的國家,2020年的報告仍把台灣列為「開放
」,今年的報告台灣再度成為亞洲唯一被列為「開放」的國家。
報告指出,台灣保障了所有人民的基本自由,政府容忍公民社會團體的批評,異議分子可以
自由表達意見而不需要害怕被入罪或是攻擊,民眾可以和平集會,也可以沒有阻礙、自由地
組成和運作公民社會團體。
不過,報告也指出,台灣政府嘗試禁止稱讚中國的書以及要讓展示五星旗成為犯罪行為的舉
動令人感到擔憂;此外,報告認為應修正集會遊行法中禁止人民在特定區域(如行政院、各
級法院以及大使館外)抗議的規範。
報告指出,在亞洲,今年侵犯公民活動空間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利用法律對付異議分子,在19
個國家有人權工作者因此被拘捕,在11個國家中人權工作者甚至被起訴。中國持續起訴人權
工作者,而在香港,國安法更成為對付異議分子的武器;在越南、印度、泰國和馬來西亞,
法律都成為了對付政治異議分子的工具。
另外一種對付異議分子的方式就是大規模鎮壓抗議人士,緬甸今年2月軍事政變後,軍政府大
規模拘捕抗議人士,有些人甚至面對死亡威脅;泰國當局利用武力鎮壓民主抗議人士;馬來
西亞、印度和斯里蘭卡都有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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