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翻拍女子隱私部位照片 脅迫不成霸王硬上

作者: ocaen5566 (洋海56)   2021-12-08 14:13:56
翻拍女子隱私部位照片 脅迫不成霸王硬上弓被判刑
2021-12-05 21:37 聯合報 /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林姓男子約女子吃消夜,趁她在車內睡著時,翻拍她手機內身體隱私部位照片,藉
以脅迫與他發生性行為。林事後還恐嚇女子「你要這樣對我,我也不客氣了」、「我會把
所有照片都上,我會讓妳出名」。基隆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林男另犯竊
錄他人非公開身體隱私部位罪等3罪,判應執行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得知被害女子遇到感情糾紛,前年8月24日晚上9點多,約女子在她家附近
吃宵夜後,佯稱要載她回家,卻把車子開到新北市萬里海邊,趁她睡著時用手機拍攝女子
手機內,有她身體隱私部位的照片及她與另名男性友人非公開LINE對話紀錄照片。
被害女子25日凌晨在車內醒來後,林男將她載到基隆市一家汽車旅館房內,向她說握有她
手機內照片及LINE對話,要求與他發生性行為。女子拒絕,林強制性交得逞。
林男隔天把他翻拍的照片張貼在臉書公開社團,數日後又將翻拍照片傳送給被害女子。林
男另於前年10月28日、去年1月23日傳訊息給被害女子,恐嚇「你要這樣對我,我也不客
氣了」、「你放心,我會把所有照片都上,我會讓妳出名」,女子心生畏懼報案,警詢後
送辦,基隆地檢署偵查起訴。
林男辯稱,兩人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她沒有違反女子意願性交。至於翻拍照片、上傳
臉書及傳訊恐嚇部分都認罪。
法官指出,依林男與被害女子間LINE對話紀錄,查出林男前年8月30日傳送翻拍女子行動
電話照片及對話紀錄給她時,又傳送「先跟你抱歉了」、「如果有傷害了你,請你原諒」
、「記得原諒我」、「我快瘋了」等話。兩人發生性行為若得到女子同意,何須道歉、要
求原諒,或認為自己行為可能傷害到A女,認定林男犯行,未採信辯詞,依法判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93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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