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問題被簡化了
公投題目長這樣:
「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
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儀器有檢測極限,也有檢測誤差
這是2016年的文章
https://www.foodnext.net/science/additives/others/paper/4357931992
"含有"這個詞本身就是混淆視聽的說法
將進口下限定在檢測極限,檢驗單位才有辦法實際操作
不然什麼叫做含有?檢驗儀器驗的出來的才叫"含有"吧
還是要海關抽檢人員試吃,吃了身體不適就叫做"含有"?
如果真的禁止進口,那要如何禁止?
應該也是透過抽檢進口豬隻製品,檢出有萊劑就不放行吧?
驗不出來有萊劑的豬肉,可以說成是含有萊劑的豬肉嗎?
如果不行的話,那直接以檢驗極限訂為操作型定義,問題在哪?
※ 引述《Herodotus ( )》之銘言:
: 公投的兩個議題。
: 政府告訴我們若三接建成後,中火等燃煤等高污染的火力電廠能降載發電,使國人能呼吸到更健康的空氣。
: 如果說以政府標榜著以健康為考量的話,那麼萊豬政策卻不會說「為了國人的健康,我們要進口乾淨的豬」。萊豬也許還沒證明會大大影響身體,但完全無萊劑的豬隻不是更不會有疑慮嗎?
: 這樣的決策站在健康的觀點,是不是相互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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