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plebg (數學不及格)
2021-12-09 09:51:00這個我一定要跟大家機會教育一下。
勞動基準法第三章第21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這條法律說的事情其實就是,對方給你一個工資,你如果接受了
這筆契約就會成交。而且你如果是一名工程師,對方開給你基本
工資,你如果接受了,那仍然算是契約成立。
原PO做的決定非常正確,如果大家都被動地接受資方開出來的薪
資,那基本上情況只有一種,那就是你們薪資會被越殺越低。原
PO顯然仍有自己的自主意識在。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