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林秉樞確定羈押2個月!提抗告遭高院駁回:如不羈押難以避免再犯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件,林秉樞遭新北地檢署連夜帶回偵訊,並聲請羈
押禁見獲准。林秉樞不服,提出抗告,但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他「理性溝通及控制情緒
能力有不足,具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傾向,如不予羈押,難以避免再犯。」
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案件,在11月30日經媒體批露後,引發喧然大波。承辦的新北地檢署
隨即在12月1日凌晨發動偵查作為,將林秉樞拘提到案。而當日上午,高嘉瑜也在律師陪
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案情。
檢方也對林秉樞聲請羈押,理由是他涉犯犯「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犯罪嫌疑
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且林秉樞也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
罪之虞,請求羈押。最後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林秉樞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他抗告理由指出,自己所犯為輕罪,卻被羈押,有輕
重失衡之虞,此外,他已經坦承傷害高嘉瑜,檢察官也已完成蒐證,他再無勾串證人或湮
滅證據之可能;另外也說自己已受相當教訓,社會人格毀滅,殊無再犯可能,請求撤銷羈
押裁定。
但高院認為,根據檢方提出資料,他雖坦承傷害,但卻就有關事實經過,以及有無伴隨其
他犯行等等疑點,有避重就輕情形,而且有隱匿事實之想法及舉動。另外檢方提出的紀錄
表也發現,林秉樞自2015年起,常因細故動怒,而屢以言詞或動作恐嚇其他事件被害人,
顯然「理性溝通及控制情緒能力有不足,具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傾向,如不予羈
押,難以避免再犯。」故高院駁回林秉樞抗告,本案不得再抗告,林秉樞確定羈押2個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10/2143341.htm
6.備註:
出來就變老大了 誰敢讓你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