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翻船!車商花330萬收購二手「賓利」 一上路就慘噴1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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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丁牧群
台北一名翁姓車商2020年6月花330萬元向陳姓女子收購一輛二手賓利(Bentley)車,事前
因為車子還沒掛牌,只能看外觀無法試車,簽約後翁男開著拉風的賓利上路,卻發現引擎
、煞車及胎壓警示燈都亮起來,連避震器也發出異常聲響,後來甚至查出汽油泵浦及方向
機也漏油,向陳女索討修復費123萬元被拒,憤而提告,一審判陳女須如數賠償123萬元。
翁男提告指出,他透過友人介紹向陳女買賓利豪車,看車時車子停放在桃園賓總汽車保養
廠且未掛牌照,所以簽約前無法試車,朋友及陳女也沒說車子有任何故障,朋友還保證若
交車後發現任何故障需要維修,賣家陳女會負責。
簽約後,翁男親自去保養廠取車,一上路就發現煞車燈及胎壓燈亮起,車子開到台北後,
引擎警示燈也亮起,後來陸續發現避震器在行車時發出聲響、汽油泵浦及方向機漏油且發
出聲響,他請賓利原廠只針對會影響行車安全、有必要立刻維修的部份估價,費用竟高達
123萬餘元,翁男告訴法官,後來陳女要求由她指定的保養廠估價,但數字也一樣。
審理時,陳女主張翁男自己是二手車商,經常買賣、維修各國進口車及超跑,對汽車應有
一定專業知識,且他簽約前2度到保養廠看車,對於無法試車也沒有意見,重點是,汽車
買賣契約僅約定賣家要負責的汽車瑕疵只限於碰撞傷、零件故障、證件不齊、引擎故障、
變速系統故障,但這些都不在翁男求償的範圍內。
桃園地院認為,汽車在簽約前沒有懸掛汽車牌照,翁男無法行駛試車,只能觀察靜態車況
,無法得知實際行駛的動態車況,但後來發現的都是汽車實際行駛運轉才能知道的瑕疵,
這些瑕疵都足以減少汽車價值及效用,翁男發現後也立刻通知陳女,當然可以要求減少價
金,因此判陳女須返還123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