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zard30923 (蜥蜴)》之銘言:
: 媽咧
: 鄉民整天在網路上嘴那些巨嬰媽寶
: 結果發生這種事情又各個巨嬰媽寶心態是怎樣
: 都七歲了
: 七歲自己待在家違法?
: 結果自己小孩莫名奇妙跑去跳樓還要被鄉民嘴
: 那種不到兩歲幼童什麼都不懂不小心從陽台下去的就算了
: 這種像是這案例?
: 七歲都幼稚園畢業上小學了
: 我這年代一堆小學生住附近的都是自己走路回家了
: 還在那邊失職失職
: 乾脆小孩國小甚至國中高中畢業前都不能自己在家
: 還要父母24小時護衛好不好?
: 一堆巨嬰 看了真受不了
我不會說自己七歲有多厲害
因為我有完整記憶的年紀應該是10歲以上
大概是小5開始吧
在這時間點之前的記憶
全都是很片段、很零碎的
所以我還真不知道7歲的自己獨處會怎樣
就以上對自我的認知來說
我覺得兒少法6歲這個標準有點太低了
這樣等於小一的孩童放學後
要自己走回家然後等爸媽7點到家
這件事情是合理的
且幾乎每個家庭都這樣做
但實際上不是這樣啊
要嘛就是父母想辦法找安親班顧小孩
不然就是要有長輩幫忙
再不然就是要有一個人在家帶
當然我不是質疑各位7歲時是不是已經能獨當一面
這事情與我覺得困惑的點並不衝突
我只是單純好奇6歲這標準怎麼來的?
因為我以個人認知來說覺得標準太低
所以好奇當初這法條的年紀是由誰來訂的
會不會是資方的陷阱?
試圖合理化雙薪家庭這事情?
反正7歲以上就可以自己待在家了
你們就放心出去上班吧
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