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人5年間提告6867案 行政訴訟法將修法罰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21-12-15 08: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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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1人5年間提告6867案 行政訴訟法將修法罰濫訴
4.完整新聞內文:
1人5年間提告6867案 行政訴訟法將修法罰濫訴
2021-12-14 19:58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為形塑堅實的第一審行政法院、發揮法律審功能的最高行政法院,司法院院會今通過行政
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施行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修正案,建構行政訴
訟的金字塔訴訟結構。
其中,為防堵濫訴,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也規定起訴基於惡意、不當或其他濫用訴訟程序
之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律上的主張欠缺合理依據屬濫訴。為維護公共利益、
合理利用司法資源,情形不可以補正;或可以補正,經命補正而未補正者,行政法院都應
以其訴為不合法,裁定予以駁回。且對濫訴者,將各處以12萬元以下之罰鍰。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指出,有1名國人在2015年起至2019年間,對最高行
政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就高達6867件,「前5名」濫訴者的案件合計7601件,得設法解決
濫訴問題。
司法院表示,原本分散在各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庭,將改為集中於高等行政法院內增設「
地方行政訴訟庭」,在訴訟法上相當於「地方行政法院」的審級,以專責辦理部分第一審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交通裁決事件、收容聲請事件及其他法律規定等
行政訴訟事件。本次修法,仍然維持兩個審級,不會影響人民的審級利益,並藉由「遠距
審理」、「巡迴法庭」等方式,兼顧各地民眾起訴、應訴的便利性。
另為因應行政訴訟事件類型的複雜性及專業性,本次修正並採行「漸進擴大強制律師代理
制度」,明定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之環境保護、土地爭議的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及都市
計畫審查程序等事件,原則上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當事人無資力委任訴訟代
理人時,得聲請訴訟救助,以促進訴訟並保護當事人權益。
張國勳指出,本次修法也增訂許多具開創性的規定,如強化高等行政法院移送最高行政法
院大法庭統一裁判見解機制、保障原住民族、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權益、增訂
防杜濫訴、調解及專業委員參與、促進訴訟程序等配套制度。本次修法也連同相關組織法
做配套修正,使行政法院法官的選任、養成及專業更加完整健全,使具公法專業的法官,
能夠儘早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培養長期穩定的行政法院法官人才。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12/14/realtime/14784981.jpg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今說明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施行法、行政法院組
織法、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修正案。記者王宏舜/攝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6184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6.備註:
前5名7601件 第1名就6867件?2~5名在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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