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位蘇醫師其他的行為不多做評論
但就他被父親告遺棄的事
我是比較支持蘇醫師
首先如果父母本身有生活自理及經濟能力的話
遺棄罪根本不會成立
子女本來也就沒有一定要探望父母的義務
會告子女遺棄罪的,很多都把子女當成自己的「物品」
從小到大你就是要聽我的
長大了還是要順從我,甚至你的家庭就是我的家庭
如果子女稍有自己的主張,就是不聽話 不孝
無法接受子女是獨立個體,會有自己思想的事實
看報導,蘇父主張,他投資蘇醫師的事業200萬元
蘇醫師要返還其父200萬,但蘇父要股份而不是錢
蘇醫師應該是有自己的考量(股權給了父親,父親過世後會分由其他子女繼承)
但蘇父又說,錢的事好談,只要蘇醫師願意回家探望父母就好
我覺得這種父母就是擅長情緒勒索
用錢的事情來逼你就範,也不考慮這樣鬧 是不是會讓子女感到痛苦
只自私的想到自己,不顧子女的感受(這算愛嗎?)
反而只是讓子女心底更加怨恨
然後又翻舊帳,細數幾十年前給予子女的付出
子女能有好的成就,很大一部分要歸功於父母沒錯
但是並不代表子女是屬於父母的
父母都能偏心了,子女就不能討厭父母嗎?
父母的付出是自願的,不能說付出就一定要子女依照自己的要求來回報
還有在台灣,會搞到晚年要子女救濟才能活得下去的人
通常本身也是有很大問題
然後把子女當投資,養孩子15年,就要孩子養自己50年的
哇!外面哪來這麼划算的投資啊
但由於人類道貌岸然的特質,認為問題總是要有人負責和解決
於是立法用法條來綁住子女
認為讓子女來負責,一切就天下太平
就不會有可憐又可恨的老人了
子女對父母的義務與責任,真的是值得當代人深思的問題
不要再情緒勒索,道德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