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非常支持公投綁大選
民主國家中民意是最高的指標
所有能提高人民投票意願的措施應該盡力達成
那麼今天公投綁大選其中一個反對聲音是
公投與大選的制度有許多不同 容易造成混亂
具體不同的地方有
a) 競選經費:
公投募款無上限,可匿名無上限捐款,競選文宣可>30元無限制
b) 宣傳制度:
公投可當日宣傳,還能當日發民調
c) 其他:
戶籍居住期限不同,投票年齡不同會造成會混淆之類的
那麼這些都是可以修法改成相同的
就要不要做而已嘛
公投法畢竟還不成熟 有許多還未規範完整而已
不過今天我詢問其他一些支持公投綁大選的朋友都很反對投票年齡20降成18
想詢問是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