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判死刑還砍價!新店隨機殺人家屬怒給你投胎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1-12-17 22:48:24
【本篇不針對個案評論】
精神病本來就不該成為減輕或免除其刑的理由
刑法的規定
是要給犯案時辨識能力已經出問題的人機會
白話說就是
「不能怪他,因為他不知道(或很難知道)自己在做啥」
乍看有理
但仔細想想
這會變成漏洞
遇到裝瘋的怎辦?
就問一個
現在AB兩人在打架
A拿刀狂捅
結果B卦了
你就站在旁邊全程觀看
然後你有辦法判斷A是因為精神病還是純粹抓狂而捅人?
何況鑑定都是在案發後一段時間的事了
而且還是聽犯罪者自己描述
(當然也會看過去病歷)
那到底誰有這能力回到過去
去精準鑑定犯罪者行為時的精神狀況?
我不知道
我只能說我存疑
再來
我們暫時用上帝視角
假設行為人殺人時確實瘋了
那為啥就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你瘋了造成辨識能力出問題而殺人
所以不能怪你?
啊被捅的不就該自認倒楣?
還有這樣的喔
人就是你殺的
不管是因為精神病或啥原因
就要付出代價才對吧?
生病 值得同情
但沒有理由就因此得到特權啊!
新店這案子
根據這篇新聞的內文
鑑定人已表示兇手沒有精神疾病
那就單純多了
該怎判就怎判吧
但刑法關於辨識能力出問題可減輕或免除其刑的規定
個人希望修掉
這是超級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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