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wqwaas (MADE)》之銘言:
: 老婆知道他這麼多私事
: 他怎麼敢這樣隨便離婚阿
: 分手前都不先談好的耶
: 都不怕對方爆料
: 這麼有持無恐阿
: 玩成這樣還敢不好好安撫對方
因為他老婆容忍他十幾年了
從會要求老公回家 到後來可以接受老公在外面玩
其實他老婆人已經夠好了 讓他在外面玩
他要是繼續維持這段婚姻
可能到死都沒人知道他這些事
但他就是習慣老婆的容忍 覺得一切都是應該的
覺得老婆會吞下去
這也是為什麼離婚連一點財產都沒分她的原因
正常來說都會分一點財產來當封口費
但他真的厲害 幾十億、幾百億的身家 連一億都要省
他嫖妓就算了
老婆幫他生三個 幫他養小孩 他離婚一點錢都不給
一點情義都沒有 這點是最糟的
說實在的
人做壞事 會被抓到
就是因為太"習慣"
不管羅志祥還是吳亦凡 還是王力宏
他們都是在亂搞時 太順利 然後習慣了N年
就會忘了什麼叫危機
就像小偷一樣 偷了前2次太順利 第三次就鬆懈了 就會出包
套一句胡適說的話 :夜路走多了 總是會遇到鬼
從這些人的案例可以發現 每個女人要的其實都不一樣
有人要的是愛情(佔有人) 有的人要的是家庭(名份) 有的人要的是錢
當然也有的當個小三就滿足了
其中王力宏的算是最好打發的
只要給錢 讓老婆能繼續養小孩 老婆都讓他在外面玩
但他太北七
不想給名份又不想給錢 然後讓新聞一直攻擊他老婆 連尊嚴都不給人
惡劣程度跟低能程度 僅次於謝和弦
根本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