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看完全部的文章
大概就是男方看到年輕妹妹很喜歡
女生當然也喜歡偶像男明星
發生關係了
男方得到了就失去新鮮感 想當然不想繼續
到這裡我覺得男未婚女未嫁 並沒有誰對誰錯
不過女方當然不甘心啊,怎麼可以說來就來想走就走, 所以肯定是想要逼婚的
這邊先說個男方的疏失,如果不想要結婚,避孕一定要做好,讓女生有了身孕,那被逼婚剛
剛好而已
那男方眼看有了小孩,又不是很願意,所以提出了婚前協議,以防日後離婚財產被分走。以
為出此招讓女方會覺得太不平等而打退堂鼓。
殊不知女方雖然委屈但也無所謂,畢竟女生有了身孕,就以小孩為重,所以只要有個家庭就
好,也不是為了要男方的錢。
那男方因為這招沒用,所以也只能結婚了,畢竟你提出的條件女方都接受了,再不結婚就是
自己的問題了。
不過男方也不是吃素的啊,因為有這份合約所以可以先結婚再離婚,也不用怕財產被分走,
所以結婚就結婚,誰怕誰。
再來就是男方犯錯了,還是沒學乖,孩子一個接一個生,這就造成女方這邊比較有利,都幫
你生三個孩子如果還離婚就有點說不過去,所以沒辦法找個適當的理由離婚。
後續的事情就是男方婚外情等等不贅述,女方覺得受了一堆不平等協議,又生了小孩,結果
老公又亂來,最好還想離婚,那被這樣核彈毀滅真的剛剛好。
空x王事件也是一樣道理,有了男女關係,就不要劈腿,不然也是活該被爆料
你看喔如果今天事件在還沒結婚前就都處理好了,也不會演變成這樣。
所以最聰明的人是某J到現在還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