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李靚蕾回覆王爸爸

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21-12-19 16:17:18
※ 引述《angelgirl13 (火鍋少女♡)》之銘言:
: (前面簡體字是因為原文本來就是簡體)
原文恕刪,擷取想討論的這段
(不是在故意潑髒水,就單純想討論)
: 2.“數億台幣要求,生活費,兩名菲傭,一名保姆,一名專用司機,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 一我唯一的要求是讓三個孩子的生活品質不要改變,現在幫忙一起照家裡的一名菲傭,一名
: 平日夜間幫忙的保姆阿姨,和司機不要解僱。
: 我認為雖然父母離婚,孩子還是應當擁有相同的生活品質,不受我們婚姻關係的影響。
: 我沒有要求數億台幣,也沒有要求一毛的贍養費。
大概算一下:
1.菲傭 22K 一年算25萬
2.司機 算30k好了,一年36萬
3.保母 算25k,一年30萬
我這都算最低規格,依力宏的財力應該是會請更貴
這樣看一年就保底91萬,我們就算100萬好了
這還不算平常的食衣住行育樂
然後生三胎,我認為不可能不住在月子中心
累計下來破億可能誇張
但破千萬我覺得不為過
然後下面這句
: 通過昨天的聲明我也說了現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我都會自己負擔,不會因為跟你們要錢
: 扶養孩子,再承受你們的霸凌或任何的屈辱。
「現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都會自己承擔了
那表示之前的應該都是王力宏承擔吧?
再來
: 我原本要求我們共同生活的房產要留給我們,但力宏拒絕了。他說可以借我們住,但之後要
: 還給他。
看來還有索求過房子
: 很多,其實是我應得的,不是我要你們家施捨的。
覺得是應得的
: 以上都有雙方簽字的文件佐證,不能隨便造謠。
我的想法啦,可能我不是有錢人
有一個菲傭,一個保母,一個司機
幫忙花時間帶小孩可能也真的是很辛苦的事情
然後之前的錢也「應該是」男方出,而不是女方
最後離婚時覺得,現在都要女方自己出了
房子至少也應該給女方
覺得是應得的
呃...男生外遇是真的很渣啦
但假設女生懷孕三胎、顧孩子這段時間
所有的開銷都沒出半毛錢
在花了兩年時間談好離婚的情況下
還要繼續付每個月的傭人和司機費用
男生離婚後想留棟房子應該也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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