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ikebrandy (箱根烤肉王)》之銘言:
: 是這樣的啦
: 如果跟別人吵架罵對方是王力宏..
: 會不會被告妨礙名譽或者是公然污辱啊?
: 還是說被罵的一方會覺得很爽?
: 有卦否?
以前不會,但是醜聞爆出來後就有機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如果是醜聞確定是真實的,且有相關證據可佐證,那罵人王力宏幾乎可確定是有罪
相關判例可參考黃安
https://i.imgur.com/MLyM7wT.jpg
法院認證理由是:社會評價會與時俱進,用詞會因為時事等原因,讓社會對人產生不同的
評價,當依一般社會經驗都能了解到該詞具有貶義,而使用在人身上時,會對他人人格造
成侮辱,因此罵人黃安會為有罪判決
同理,現在力宏新聞出來,罵人王力宏也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請大家小心
對了,五樓馬英九,不要告我,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