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黑心水商抽廢豬舍地下水充山泉水賣 3年賺

作者: losel   2021-12-20 22:20:42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陳冠備
完整新聞標題:黑心水商抽廢豬舍地下水充山泉水賣 3年賺681萬gg了
完整新聞內文:
2021/12/20 17:11〔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真噁!彰化縣統清企業社負責人巫旭生,利用在家後方廢棄豬舍舊水井抽取地下水,再冒
充山泉水至彰化縣內29處貼有「埔里甘淨泉水」的加水站販售,3年內來共賣出1萬2100公
噸水,不法獲利約681萬元,案經彰化地檢署偵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
全案近日審結,巫男被判處10月徒刑,沒收違法所得549萬元,不過巫男已與被騙消費者達
成調解,另得緩刑3年。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巫旭生(56歲)從1999年經營加水站,每月支付4000元給南投埔里桃
米泉商行,購買引至烏溪水系的地面湧水作為原水,巫男每次前往載取原水,再經淨水設
備處理才載運至各加水站,並以每20公升10元的價格販售。
不過2018年12月,巫男在溪湖設立統清企業社後就無暇至南投載水,改以利用馬達及管線
等設備,在溪湖住家旁鐵皮屋與廢棄豬舍(未取得水權狀)的舊水井汲取地下水,經淨水
處理後再運到經營的29處加水站販賣,3年內獲利554萬多元。
另外巫男也以5公噸500元、每10公噸900價格販售給不知情的施男、陳男,分別獲利15萬
與110萬元,共不法獲利681萬多元,案經檢舉,彰化地檢署今年7月將巫男提起公訴,而
巫男於準備程序期間坦承犯罪,並與林姓、陳姓、施姓消費者達成賠償,彰化地院改以簡
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認為,巫男為圖私利,虛偽標記假冒合格水源販賣,對公眾飲食造成潛在風險,
審酌巫男已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害完畢,因此量處以上刑期,緩刑3年期間得提
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549萬元。
不過判決一出,有民眾質疑法院又輕縱違反食安犯,表示「不知喝多少髒水」、「沒生病
就沒事?「大賺黑心錢竟然只判10月還可緩刑」等語。彰化地檢署指出,尊重判決,惟沒
收不法所得期限仍有疑義,刑期亦不符社會期待,待收到判決書將與偵辦檢察官研議再提
上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774707
備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