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artwife: 拿應得的叫愛錢?公關公司有腦嗎 1.162.223.43 12/21 03:09
→ smartwife: 是多蠢才會看不懂英文,沒看到人家簽 1.162.223.43 12/21 03:11
→ smartwife: 放棄贍養費嗎?還打愛錢咧,回去交班了 1.162.223.43 12/21 03:11
4.8億的豪宅可是過戶到女方名下,而不是小孩名下,
這樣叫做應得的?好啦,應得不應得都你說了算,這樣你滿意了吧?
沒錯,她是放棄贍養費了,
但是洛杉磯的房產加上股票的價值有6.6億,
再加上過戶給她的吾疆,總值11.4億,
板上之前不是有鄉民算過,
以美國法律而言,贍養費需要付婚姻存續年份的一半,
等於若結婚8年要付4年,假設男方年收4億,總共要付8億,
現在女方拿到11.4億,比8億還多,
所以一再的強調她放棄贍養費根本毫無意義。
針對洛杉磯的房產加上股票的部分,
女方有說那是雙方各自名下原有財產,
是雙方一起共同合作工作各自獲得利益的分配,
但問題是一個哥大社會科學碩士有辦法8年就能累積6.6億的財產嗎?
在美國就算是醫生、頂尖碼農、在投行工作,
也不可能工作8年就累積6.6億的財產,
如果不是靠著男方的名氣和才能,
請問他們"共同合作工作"有辦法讓女方累積那麼多財產嗎?
噓 spirit1280: 最會算的不就是宏宏,先簽個婚前協議, 1.200.243.91 12/21 04:19
→ spirit1280: 之後轉移資產,最後很大方的(?來個 1.200.243.91 12/21 04:19
→ spirit1280: 借住18年,誰更愛錢更守錢?不想付撫 1.200.243.91 12/21 04:19
→ spirit1280: 養費就別內射生三個,沒在顧小孩,花 1.200.243.91 12/21 04:19
→ spirit1280: 錢又心不甘情不願,帶風向前妻計較, 1.200.243.91 12/21 04:20
→ spirit1280: 別龜笑鱉無尾了 1.200.243.91 12/21 04:20
在美國,除非是結婚時還沒有什麼錢的人,
否則結婚前已經有一定身家的人很多都會簽婚前協議,
Google聯合創辦人Sergey Brin 2015年離婚,但是因為有簽婚前協議,
所以他的300億美金資產分毫未失。
Oracle共同創辦人Larry Ellison的財產有630億美金,
他前後離過4次婚,但是因為都有簽婚前協議,
他的財產也是分毫未失。
蔡依林2016年當時的財產將近有20億,
但是因為錦榮認為結婚後夫妻財產要共有,他們兩個為此最後分手。
所以依照你的觀念,這些人都很會算,都比李更愛錢更守錢是吧?
包括王在內,他們的每一分錢都是靠自己努力掙來的血汗錢,
有錢人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簽婚前契約,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好嗎?
而且一個月給21萬RMB的扶養費叫做不想付扶養費?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狀況再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