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就是無辜
九成九可以篤定李沒證據
不然vv第一篇回文 李早就可以捶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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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個女生也是你的炮友,自己已婚有小孩還要你跟她一起騙老公。
: 你們約砲的過往讓我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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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過往
: 因為你們在我們婚後的相處女生是對你各種撒嬌勾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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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相處 不是婚後約砲 是撒嬌勾引(超主觀)
: 你也是熱情回應,如果坦蕩,真的不用要你騙她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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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回應太熱情(超主觀) 沒說明怎樣騙 騙了什麼
是聚會沒說 ??
: 我說我覺得不舒服,
: 正常社交聯繫可以接受,
: 但邀請她來我們家我會感到不舒服,可不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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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爽「邀來家」 不是很不爽有「不正當往來」或約砲
: 你因此非常生氣,說那以後聖誕節派對就不要辦了,
: 甚至明知違反法規也要飛奔去找她家找她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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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宏很渣沒錯 但對VV真的要說公道話
李對VV的遣詞用字 概念 斷句 城府太深 很容易混淆概念
根本就是挖洞讓你跳而已
推斷主因 就是自己也沒有證據
頂多就是曖昧的對話 但這也超主觀 老婆不爽的點本來就可以很多
不然VV第一篇說沒對不起老公 李早就可以出手了
錯的人要譴責 但無辜的人 也是要還人家清白
對照VV的發跡歷史
VV也因為早期寫真那些 吃過很多苦 在日本經歷更艱辛
算是很努力的藝人了
這兩天討論下 大家也都知道李是不簡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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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VV出軌證據 真的沒必要影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