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客留負評遭房東回嗆很受傷 提告求償52萬

作者: Gotham (萬惡之城)   2021-12-23 23:25:18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房客留負評遭房東回嗆很受傷 提告求償52萬獲賠1萬5千
4.完整新聞內文:
蔡姓男子透過網路訂房平台,去年12月26日入住黃姓女子所有台中市某出租房屋,在留言
板上評論「…但睡眠的房間有很大改善空間」,黃女得知後回嗆蔡男是「惡房客」,控訴
「配合提供你免費又超時停車」卻不知好歹,揚言要找出其地址、要搞對方,蔡男認名譽
受損,飽受壓力而睡不著覺,向黃女求償52萬,新市簡易庭認黃女言論確已損及其人格權
,判賠1萬5千元,可上訴。
黃女表示,蔡男入住期間,完全沒有提及其住宿感受,直至網路平台評價到期最後一天才
作評價。她說,自2017年底開始加入該網路平台成為房東,迄今共有98則評價,蔡男是「
唯一」作出上述評價者。
黃女認為,蔡男自己違反不要拉開床鋪上方的窗簾,也不要開窗的約定,再用自己的違規
來指控其房屋不佳,讓她覺得遭誹謗。她也說,蔡男入住房屋後,有打電話給她說隔天能
不能下午3、4點再退房,她同意對方隔天睡到自然醒再離開,沒有時間限制,且事後已請
網路平台業者刪除其回應。
然而,蔡男主張,入住後依照自身實際感受,在網路公開留言板上評論「環境很漂亮,看
起來是很有品味的房東,但睡眠的房間有很大改善空間」。未料,12月底對方留言板辱罵
他「不知好歹」、「惡房客」,更謊稱「…讓你停車到第二天下午3、4點才來取車,又要
讓你睡到中午起床…」。
蔡男表示,27日上午10時即將房屋鑰匙留在電梯門口箱子後便離開;他交待10時44分離開
停車位,即駕車上高速公路,上午11時47分至下午3時51分在麗寶outletmall吃飯、購物
,隨後駕車經高速公路彰化王田路段,下午4時44分至6點35分則在台南善化路段。
他表示,今年1月10日對方透過該網路平台不公開的對話軟體,辱罵他「爛人」、「窮鬼
沒出息」兩次、「誰遇到你誰倒楣」、「不知好歹的爛人」,期間又撥打他的電話,留言
要找出其地址、威脅要玩他、搞他。
蔡男指出,黃女侵害其名譽權,導致他事後心理壓力承受不了,幾乎每天都不明原因全身
疼痛、身體僵硬、睡眠障礙,平均每一個月要回診1至3次等。因此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
35萬元、請假參與二次調解營業損失2萬元及醫療費用15萬元,共計52萬元。
新市簡易庭審酌,兩造案發前素不認識,僅因蔡男偶然入住其房屋,且在網路平台上發表
評論,進而產生糾紛。黃女為維護自身的營業利益,以虛偽的事實誣指蔡男,且以逾越社
會生活所能夠容忍程度方式謾罵、恫嚇蔡男,法治觀念淡薄。法官判賠精神賠償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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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8407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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