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你在台北工作
依照110年每月最低生活費一覽表
台北市每月最低生活費為17,668元
每年生活費為212,016元
每年結餘:50.1萬-212,016=288,984元
給你多花一點,算你結餘28萬元
5年下來存款金額為140萬元
也就是說,你工作五年下來,理應有筆存款140萬元了
這時候你再貸8成的房貸,這時候就可以買到700萬元的房子
在台北,你已經可以買到松山車站旁屋齡3年的套房(價格623萬元)還有剩
很多人說買不起房
其實只是因為太鋪張浪費的原因
一堆人薪資收入遠高於50.1萬
照理來說可以存更多更快,但為什麼還滿不起房?
除了只看得起新屋之外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肯節約、鋪張浪費
明明一個月17,668元就可以生活
你有什麼理由花更多?
不就是欲望太高嗎?
以我這種算法不到5年就可以買台北市的3年屋齡房子
還一堆人喊什麼買不起、居住正義,會不會太好笑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