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佩琪:王力宏壓根沒構成犯罪行為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1-12-25 09:57:16
※ 引述 《postar (郵星)》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陳佩琪:王力宏壓根沒構成犯罪行為
: 時間: Sat Dec 25 01:25:36 2021
:  
: 1.媒體來源:三立
:  
: 2.記者署名:賴俊佑
:  
: 3.完整新聞標題:陳佩琪:王力宏壓根沒構成犯罪行為
:  
: 4.完整新聞內文:
: 歌手王力宏遭前妻長文控訴男女關係混亂,引發各界關注,王力宏20日發文道歉,並宣布
: 暫退演藝圈;然而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認為,王力宏雖然私德有虧,但壓根沒構
: 成法律上的犯罪行為。
:  
: 陳佩琪今(24)日發文指出,「王先生縱使在私德(招妓、約砲或缺席小孩重要活動)上要瑕
: 疵,但這些都是個人私德有虧,壓根沒構成法律上的犯罪行為,現實中最大的懲罰也就是
: 廠商不續約、商演被取消或法庭上失去小孩監護權等等」。
大姐啊
王力宏有沒有召妓我不知道
不敢亂講
但召妓在台灣仍然是違反社維法的犯法行為無誤
在中國也是同等級的犯法行為(註)
哪裡只是私德問題而已
妳嘛幫幫忙
傻眼...
是說社維法確實有規定
如果在性專區內從事性交易
是不犯法的
不會處罰
問題是阿北自己主政已7年的台北市也沒設性專區啊
在台北市從事性交易照樣會被警察抓
最好這只是私德問題而已啦 ^_^||
王的事件
從頭到尾台灣網友根本沒人說他犯罪好嗎?
到底在講啥 ^_^||
趕快請超越藍綠的阿北設性專區啦
讓台北市民進行性交易時不會被警察抓
這樣才會符合您文章要表達的「召妓是私德問題」啦~
感恩!
註:
在中國召妓違反中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
相當於違反台灣社維法
可以由公安機關自己決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直接把你關進警察機關自己的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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