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華視
記者署名:張益鈞 黃佩華 羅大偉
完整新聞標題:闖幼園審童遭免職 前檢察官提非常上訴
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gWFdH1UKmp8
花蓮地檢署的前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在幼兒園遭到集體霸凌,私自帶2名警察,闖進
幼兒園,還當眾質問,是哪個小朋友欺負他女兒,林俊佑除了被依強制罪判刑4月定讞,
還被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他濫用職權,判決免職,林俊佑今(24)日大動作喊冤,痛批當
時的檢察長,要他忍氣吞聲,就能沒事,還到最高檢,提非常上訴。
3年前,帶著2名警察,直接跑進幼兒園,興師問罪,花蓮地檢署的前檢察官林俊佑,被判
刑、被免職,他認為法院枉法,變更起訴法條,判處強制罪確定,他是鬥爭犧牲品。花蓮
地檢察署前檢察官林俊佑說:「我做一個檢察官本來就有這樣的權力,我其實確實可以發
動偵查,我本來就是報案機關,我女兒跟我申告她在學校的慘狀,難道我不能去了解一下
嗎。」
林俊佑指控,當時被檢察官和主任施壓,甚至還指控,2名員警出庭的時候被逼著認罪,
不過,他在案發當時,有檢察官身分,帶警察闖進幼兒園的作法,法界人士認為不恰當。
律師洪維駿說:「法官如果是被害人的家長的時候,應該要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這樣
子的規定在檢察官也是有准用的,那如果是證據保全也要先有向檢察官聲請,並不是檢察
官能夠隨意發動。」
司改會法律政策部副主任呂政諺說:「在二審法院的時候,他還有說他是假藉公務員的職
務,他如果認為自己是執行職務的話,這反而會更嚴重喔。」被判刑4月定讞,司法院職
務法庭,也認定林俊佑濫用職權、判決免職,不過他喊冤,還選在耶誕夜當天下午,特地
來到最高檢察署,希望能提起非常上訴,就是要力拚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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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可憐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