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進黨:當年大台中合併 也沒有人要求胡

作者: t21 (t21)   2021-12-25 22:43:00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是第三項,
如果為了把新竹縣市合併升格,
把第一項的且字改成或字,
那請問一下第三項要不要順便改一下。
不然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為什麼第一項二選一就可以,
第三項設市的等級,要兩者皆備。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
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人口聚居達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
本法施行前已設之直轄市、市及縣轄市,得不適用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
http://i.imgur.com/xb06mBj.jpg
引述《viclin1982 (不能鬆懈啊)》之銘言:
: 台中縣市合併,人口270萬
: 台南縣市合併,人口187萬
: 高雄縣併入高雄市,人口270萬
: 請問56萬的新竹縣跟44萬的新竹市合併後人口有比台南市的187萬多嗎?
: 憑什麼不再併入56萬的苗栗縣,就可以爬到彰化縣126萬的頭上優先升格?
: 56+44=187 126
: 這就是柯總召的數學
: 新竹的半導體主管機關是竹科管理局,從來就不是鄉下新竹縣市的功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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