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5401920 (s h p)
2021-12-27 00:56:37※ 引述《eatk (吃K)》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人都是有僥倖心態的想說不會抓到我,但如果被抓到的代價很高通常就可以恫
: 嚇大部分人。
: 舉例來說假如愛滋病會下體潰爛慘死,相信大部分的人就會做保護措施了,如果只是像小
: 感冒就會有不少人甘願冒風險。
: 同理目前酒駕罰則好像無法遏止僥倖仔一直再犯,各位認為至少要處怎樣罰則能有效恫嚇
: 目前大部分存僥倖心態的酒駕仔?
基本上沒辦法:(
目前最重的刑法
殺人罪: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據警政署的資料109年仍然有238件。
如果這個還不夠重,早期(民國87年左右)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對於製造、運輸及販賣一級毒品有威嚴死刑的規定。
從結果上來看,還是很多人因此被判死刑。
就算是唯一死刑的刑罰,還是不可能事前完全禁止犯罪。
倒不如加強警政系統,提高破案率、避免被搓掉,可能還有用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