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是不是該引進三振出局法

作者: Tencc (10cc)   2021-12-27 07:33:45
三振出局法(英文: Three-strikes law),又稱三振法,是美國聯邦層級與州層級的法
律,要求州法院對於犯第三次(含以上)重罪(英文: felony) [1]的累犯,採用強制性
量刑準則(英文: Mandatory sentencing),大幅延長他的監禁時間:目前所有法案下限
皆為25年有期徒刑,最高是無期徒刑,而且後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得假釋(大多法案規
定為25年)。這樣的法案在1990年代極為盛行,至2012年,全美國有27個州以及中央都頒
布了此類的法案。
酒駕仔全部抓去關25年
撞死人直接無期徒刑
我就看誰還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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