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怪喔,酒駕致死一律死刑,重傷者無期徒刑,酒駕被抓至少十年
如果把這個列為超級優先法案,全台灣人民一定都會讚同的啊
為何不答應呢?先排第一個法案來修啊?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呢?
※ 引述《golang (666NYCU66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劉宛琳、李承穎、吳亮賢
: 3.完整新聞標題:
: 江啟臣倡修法 酒測超標就沒入車輛 綠委憂即興式提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媒體人黃暐瀚母親上周遭酒駕撞及身亡,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提案修法,規定「酒測值超
標
: 即沒入車輛」,並加重刑責,酒駕致人死亡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重刑。不
過
: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認為,江啟臣身為國民黨主席,不要即興式提案,應考慮量刑與其
他
: 罪責的「衡平性」。
: 江啟臣表示,遏止酒駕必須「雙法」齊下:加重刑責、沒入車輛。因此他提出「刑法」
修
: 正方向,包含初犯刑度從2年以下有期徒刑直接提高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提高至50
萬
: 元;因而致人死亡,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重刑;致重傷者,可處無期徒刑
、
: 10年以上重刑。並刪除累犯規定,只要有酒駕肇事,就交給法官視其惡性程度,給予重
懲
: 。
: 江啟臣並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查獲酒駕就沒入車輛」。他表示
,
: 現行單純酒測超標者,只有吊扣或吊銷行為人駕照的處罰,沒入車輛必須是累犯且有肇
事
: 致人死傷才可以,不足嚇阻酒駕者的僥倖心態,他主張不論是初犯、累犯,更不需要等
到
: 再次開車上路肇事致人死傷才沒入車輛,讓酒駕者無法再上路。
: 不過,羅致政說,江啟臣身為國民黨主席,不要即興式提案,要考慮整個量刑與其他罪
責
: 的關係,要有「衡平性」,有些比酒駕嚴重的過失致死都不見得判處死刑,或是要沒入
車
: 輛,也要考慮是否視為犯罪工具,「要拍賣賠給被害人嗎?」國民黨有智庫,應完整提
案
: ,也不要炒熱度。
: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絕對支持嚴懲重罰酒駕,但江啟臣的提案涉及財產權的問題,
酒
: 駕行為人可能借用或租用車輛,所以要更周全討論,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權糾紛,
例
: 如可加重酒駕者吊銷或吊扣駕照之年限,來取代沒入車輛。
: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現行酒駕罰則其實不算輕,要不要修法提高刑度可以討論,不
過
: ,須考量法的衡平性及比例原則,「其他類型的犯罪也很嚴重,為何只加高酒駕刑度?
」
: 在修法之外,加強行政措施執行更具立即性,如落實加裝酒駕鎖及乘客連坐法,「酒測
超
: 標直接沒入車輛也是一種方式」,並加強宣導減少勸酒文化,從根本解決問題。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50921
: 6.備註:
: 老實說我覺得沒入車輛很可以
: 不然現行的修法方向幾乎都是一口價
: https://i.imgur.com/1iOJnU3.png
: 這對有錢人來說真的不痛不癢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