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查3個最近的酒駕公共危險判決書
我整個傻眼 幾乎都是可以易科罰金 就算累犯也可以
累犯 只判3個月 等於只要罰 9 萬 你會怕?
講個笑話 判決書裡面都有素行尚可這句
而且每天都十幾件酒駕致公共危險罪
一堆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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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22
XXX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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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22
O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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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22
XOX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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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以被告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測定值高達每公升0.82毫克,對一般民眾所造成之潛在危險
非輕,所為本應多加譴責;惟念其無酒後駕車之前科,本件係屬酒駕初犯,素行尚可
※ 引述《zalora (lara)》之銘言:
: 我發現有人以為酒駕刑責很輕
: 才會導致很多人一直酒駕
: 實際上酒駕再犯者的刑責很重
: 只是很多人不知道
: 底下刑法第185-3條的第三項就有寫到
: 五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
: https://i.imgur.com/gb4R4yL.jpg
: 現在會覺得酒駕刑責輕,殺人罪也輕
: 都是因為恐龍法官都不肯重判的關係
: 有的法官還覺得自己重判會有損陰德
: 所以才會一直輕判
: 我是覺得應該改成由AI來判刑
: 什麼罪就判多重的刑
: 才不會讓恐龍法官繼續藐視法律亂判一通
: 另外法律如果真要改什麼的話
: 應該是把這條的五年改成終身刑責
: 這樣就能避免一堆垃圾繼續酒駕
: 給他一次無期徒刑就會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