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議酒駕修法吊照2年
某個大人物認為萬萬不可 理由是:
"在大眾運輸交通不足的城市,像屏東客運不多,沒有捷運,很多人必須以機車為其主要
交通工具,而這些人也大多從事勞動工作,若駕駛人酒駕,其駕照被吊扣兩年,無法以機
車代步,可能就會影響生活和工作,要怎麼樣修法才是罪責相當,真的還須慎重為之才好
!
連坐處罰、沒入車輛和特殊車牌,加重處罰,打擊面擴大,法界人士也有違憲的疑慮,酒
駕加重處罰,杜絕酒駕,是大家都有共識的修法方向,但若要重罰,也需罪責相當,始符
合憲合法。"
擔心酒駕犯的生活和工作
怎麼沒人擔心被酒駕撞死的人損失的社會產能
像之前台大曾御慈醫師 被撞死的博士生等等
讓酒駕犯兩年無法上路不知道可以保障多少人的生活和工作?
有沒有酒駕修法吊照2年 恐影響酒駕犯生活和工作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