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想說用推文補充就好
但我覺得原發帖者漏了這個其實很重要
有必要讓大家知道
現在效力於P+職籃聯盟高雄鋼鐵人隊的張伯維
於今年8月31日於臺88線高雄市境內發生車禍
事後測出酒測值為每公升0.95毫克,
移送法辦後,檢方諭知以11萬元緩起訴
球隊方面決定對張伯維禁賽一年(聯盟之後也跟進)+扣2/3薪水
總經理督導不周,扣薪兩個月處分
聯盟則罰張伯維50萬元+公益勞動服務
還有就是高雄隔壁的臺南其實也有職業球員酒駕,剛好是臺南當地的球隊
去年6月12日,郭阜林在臺南市中西區酒駕騎機車被警方攔下
球隊禁賽兩個月
聯盟規章因為那時還沒修,只給他禁賽兩場,罰款三萬元了事
今年10月4日,長得像馬國畢的楊家維駕車在永康肇事
事後測出酒測值為每公升1.03毫克,
可憐他是二軍咖,又肇事,所以被開除了
不過和郭阜林相比,真的是雙重標準
所以後來統一獅就被稱為「雙標酒駕統一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