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21-12-27 12:31:06跟罰則無關
你一重罰
保證又出現一堆精神障礙人士
跟隨機殺人一樣
重要的是
這些人都是酒癮患者
酒癮很難治療
因為合法
好取得
小酌跟狂飲界限模糊
喝到醉的時候
亢奮起來就什麼都敢
講兩句就會嗆人力宏敢
因為酒精的功能就是這樣
阿肥唯一指定
大麻合法化取代酒精
對酒癮患者來說
帶來的幸福感效果跟酒精差不多
會暈會茫
但是不想動
只想躺著享受peace
就算真的麻駕了
也不太會開快車
對社會安全的傷害最小
窮人還可以自己種自己烘乾
比喝劣質酒還便宜
而且大麻比起酒精對身體的傷害更小
可以節省健保支出
不要騙阿肥了
酒精傷肝臟只是一種
酒精基本上副作用太大
全身器官都傷
金馬影帝阿勇伯
看媒體的報導
那些病都跟酒精脫不了關係
大麻呢?了不起肺癌
好處是走很快
不會拖著半死不活
對健保來說也可以省很多錢
大麻一合法
最慘的其實就是酒商
還有沒唸書的酸民不能嗆人家毒蟲這樣
酒駕已經粉碎了多少家庭?
阿肥不知道什麼時候社會才會覺醒
還在那邊鞭刑死刑不能買車
笑死
※ 引述《iam5k (im5k)》之銘言:
: 處罰的輕重,
: 不在於處罰本身,
: 而在於處罰後的效果。
: 酒後駕車是台灣社會上長期存在的痛,
: 很顯然現在的罰則大家覺得是不夠的,
: 所以會犯的人一犯再犯。
: 又酒駕就直接生命刑會被說不符比例原則,
: 因此建議酒駕鞭刑且依情節輕重另判有期徒刑。
: 例如:
: 酒駕初犯者,五鞭、有期徒刑一年。
: 三年內不得考取駕照。
: 酒駕二次犯罪者,十鞭、有期徒刑五年。
: 十年內不得考取駕照。
: 酒駕多次犯罪者(含)三次以上,
: 二十鞭,有期徒刑十五年
: 終身不得考取駕照。
: 另酒後駕車凡抓到者,沒入駕駛車輛。
: 因為你會酒駕本來就已經不要你的車子了
: 而車子變成一種犯罪工具、沒入合理。
: 以上刑期不分貴族平民,一律不得假釋減刑
: 刑期期間必須到太平間協助打掃
: 並接受強行戒酒等教育
: 適當的引進鞭刑如果可以阻止犯罪發生
: 並減少家庭破碎的可能
: 是該好好被討論考慮的
: 如果不知道鞭刑為何的,
: 可以到YouTube 看一下。
: 預防犯罪,不是去處罰上游賣酒的
: 而是讓犯罪的機會成本提高
: 高到人民不會想去嘗試
: 這才是真的預防犯罪
: 才是真正的彌補社會安全網
: 酒駕引進鞭刑制止,各位的看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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