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隨俗
別人不讓
我也不讓
台灣路人習慣了過馬路提高警戒心
就酒駕這案例
就算有其中一台停下來
也沒用
人還是站在路中
我停下來
我旁邊的車還是會衝過去
路人會不會以為我讓了
旁邊的車也會讓
警戒心下降
我停下來
也可能導致後方來車追撞
導致我撞上去
這樣是害人害己
所以在台灣最好的做法就是看到路人
趕快加速衝過去
那就不關你事了
讓不讓是下一步的車的決定
另外騎車更不要讓
騎車讓路是用生命捍衛路人路權
你停下來
車子不一定停下來
生命vs路權
大家覺得要捍衛哪一個?
※ 引述《grant790110 (歷史的過客)》之銘言:
: 如題
: 沒有一台是接著前面衝過去的
: 扯遠了
: 所以 回到主題
: 你騎/開車的時候
: 會禮讓要過路口的行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