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給錢就不算商演 給錢沒保勞健保算違法

作者: giorno78 (天晴)   2021-12-29 02:30:29
說真的 如果瑞莎給小孩錢 那麼就算僱用了
大家可以去查查 瑞莎有沒有幫小孩保勞健保?
我猜想沒有保的機率很大
因為瑞莎跟小孩的關係不太可能是承攬制
所以只要檢舉瑞莎違反勞建保 拿檢舉獎金的機率很大
以下是檢舉電話
https://www.bli.gov.tw/0018662.html
※ 引述《Pittsburgh (Pittsburgh)》之銘言:
: 瑞莎應該一毛錢都不給她們才對
: 給了錢反而變成僱用童工年齡以下的小孩
: 延伸出更多勞資權利義務問題
: 根據不給錢就不算嫖
: 瑞莎484不給錢反而更好
: 而且給也給太多了
: 不僅超出基本時薪百倍
: 就連年薪三百萬的台積電員工
: 換算日薪也差不多就這價位
: 何況她們演出不到半天
: 所以瑞莎484根本就不該給錢
: 給了錢反而落人口實惹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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