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其邁下猛藥 高市修法增檢舉酒駕獎金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21-12-29 20:35:02
我覺得增設酒駕獎金很好
不過這幾年立法都有個趨勢
從馬英九的菸害防制法開始
給你一個很大很大的願景 跟你說可以罰到一萬
但是實務上根本沒人可罰 沒權可罰
檢舉還要付對方的身分證字號各種個資
我看只有交換死神之眼才有辦法檢舉
酒駕檢舉大概也會有類似的問題
連違停檢舉都要刁一大堆了 什麼你要拍到三分鐘前和三分鐘後 還要位置上不能有人
酒駕檢舉大概要 你要有辦法證明他血液中的酒精濃度 還要證明他真的有在開車
不是只是坐在車上
我建議齁
依照這幾年天才外包大臣的天才外包APP
可以出一個石蓮制酒駕APP
隨時廣播 高危險群出沒 大家自主閃邊
大車退三步 當個聰明用路人
※ 引述《goingmo (mo)》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林巧璉
: 3.完整新聞標題:
: 陳其邁下猛藥 高市修法增檢舉酒駕獎金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近日酒駕案件頻傳,高市長陳其邁宣布將修法納入檢舉酒駕獎金,陳其邁今邀集高雄
: 地方檢察署、警察局等單位研議相關配套措施達成5共識,並提出6大修法建議,包括酒駕
: 者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刑度論處並沒入車輛、酒駕者同車乘客
: 須連帶負刑事責任及公布酒駕者姓名並於其身分證註記酒駕等。
: 陳其邁今邀集高雄地方檢察署、橋頭地方檢察署,與市府警察局、法制局、交通局等相關
: 局處共同研議相關配套措施,採取具體行動,強力取締執法,會中達成5共識和6修法建議
: 。另外市府將修正「高雄市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獎勵辦法」,納入檢舉酒駕獎金的
: 相關規定,增加酒駕案件檢舉誘因,希望能在中央法令完備前,保障市民安全。
: 5共識內容為:
: 1.酒駕者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強制至殯儀館易服社會勞動或提供義務勞務。
: 2.偵查中對於酒駕累犯,將視情節諭知酒駕者必須在固定時間向轄區派出所報到、限制住
: 居,以防止再次酒駕。
: 3.對酒駕累犯而有情節重大、造成重大傷亡或事後有逃避責任情形,請檢察官得視情節向
: 法院聲請羈押。
: 4.如有事實證明酒駕者業經勸導仍執意開車,或有故意快速行駛、闖紅燈或連續衝撞的犯
: 行,警方將檢具事證,建請檢察官得視情節以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的殺人罪進行偵辦。
: 5.對酒駕累犯而有情節重大、造成重大傷亡者,地檢署將儘速偵結,並向法院具體求處重
: 刑,以嚴懲酒駕。
: 另外也達成以下6點修法建議:
: 1.酒駕者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除罰鍰、吊銷其駕駛執照及不得考領外,並建議沒入車
: 輛。
: 2.車主在明知駕駛人飲酒仍將車輛交於酒醉者駕車之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
: 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之駕駛執照。
: 3.建議將酒駕累犯之定義自5年延長到10年,而對於有酒駕紀錄者,限制其僅得駕駛具備
: 酒精鎖的車輛,以防範酒醉者駕車上路於未然。
: 4.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刑度論處。
: 5.建議酒駕者同車乘客須連帶負刑事責任。
: 6.建議公布酒駕者姓名並在身分證註記酒駕。
: 陳其邁今早在三民社宅動工典禮聯訪時表示,將持續展開全市取締酒駕大執法,取締時除
: 遵守相關法律程序及更會加強現場蒐證,以便法院從重判刑。更強調,絕對嚴格取締酒駕
: ,執法不會有假期,全力打擊酒駕行為。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5997025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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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SimonLiu (宅╳法♀8露℃)   2020-05-30 00:43:00
博士虐貓,碩士約砲,學士射精在飲料,校友正在蹲苦窯教授作帳假發票,職業學生看報紙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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