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獸父猥褻侵犯女兒28次…傳訊同學求救 法

作者: soi1dsnake (索立德史捏克)   2021-12-29 23:56:39
獸父猥褻侵犯女兒28次…傳訊同學求救 法院判刑15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996516
2021-12-29 15:46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一名色狼繼父,在2009年間性侵14歲的繼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多達28次,女兒一
開始擔心影響媽媽和繼父感情,1年多來長期被欺負,最後不堪受辱傳簡訊向同學求救,
並在同學陪同下告知輔導老師,檢方起訴時具體求刑30年。士林地方法院依照強制性交等
罪,判處應執行15年徒刑。
判決指出,2006年父母離異,女兒跟著父親同住,在周末至週日晚上會住在媽媽家,不料
2008年媽媽再婚後和繼父同住在新北市,女兒週末拜訪留宿,繼父竟看女兒已滿14歲,身
形越漸成熟,逞獸慾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多達28次。
合議庭認定,2009年2、3月繼父趁全家人入睡,不顧女兒拒絕,隔著褲子用手摸下體強制
猥褻,女兒驚醒後,害怕影響媽媽和繼父的感情,甚至怕說出口後遭暴力對待,不敢反抗
、不敢告知母親。
2009年5月至6月間,繼父不顧女兒夾緊雙腳、出手阻擋拒絕,伸出狼爪摸下體、摸胸部,
猥褻女兒5次。同年7月暑假期間,繼父又趁家人睡著,不顧女兒反抗,伸手進內褲摸下體
,接著用手指插入下體性侵,強制性交至少10次。開學後9月至12月間,繼父用相同手法
指侵,強制性交8次;隔年2月間強制性交至少3次。
女兒長期遭受侵犯,直到2010年6月間女兒留宿媽媽家,才勇敢求救傳訊息給同學「救我
...」當日凌晨3時許女兒避免被侵犯鎖上房門,不料繼父拿鑰匙開門,躺在女兒身旁再度
摸下體、手指插入抽動20分鐘。
過程中,女兒改變睡姿想要阻止行為,不料繼父竟然脫下女兒和自己的褲子,想趴在女兒
身上侵犯,女兒夾緊雙腳,繼父無法扳開而作罷。女兒傳訊息給同學「救我...」天亮到
學校後報告輔導老師,學校依規定報警。
檢察官起訴繼父並具體求刑,強制猥褻罪6罪各處10月徒刑、強制性交罪共22罪各處4年徒
刑,應執行30年徒刑。士林地院認為,女兒視繼父是父親角色,繼父卻因個人慾念罔顧倫
理分際犯案,客觀上不足以同情,無情堪憫恕適用。
全案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共6罪,各處8月徒刑。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
制性交罪,共22罪,各處3年6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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